红网评论:湖南路桥事件浮现网络推手恶意炒作的影子
在事实并未清楚的情况下,立即有个别媒体打头阵进行想当然地“报道”,一些好事的网民也翻出湖南路桥的“旧账”称:2007年垮塌的九江大桥、凤凰大桥,2009年拆除垮塌的株洲红旗高架桥,都是湖南路桥的责任,更有甚者,曾因路况差、事故多被戏称为“死亡高速”的深汕高速,也被一些媒体归为该公司的又一个“豆腐渣工程”。
抹不掉的是“真相”
每一次“桥塌塌”事故发生后,公众最想求解的就是“真相”。不妨把镜头回放一下:
2007年垮塌的湖南凤凰沱江大桥,国务院调查组权威结论认定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,而不是质量事故,湖南路桥是第二责任单位;
2007年九江大桥被沙船撞击导致垮塌的部分,是广东省某施工单位而非湖南路桥承建施工,随后事故技术安全鉴定勘测组的专家认定,事故发生前九江大桥结构处于安全状态,发生坍塌与大桥本身的设计和质量没有关系;
2009年株洲红旗高架桥拆除垮塌事故,则“是一起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组织管理的建设(拆除)工程,相关部门在组织实施中,安全监管不严格,施工方违法违规组织施工,监理方安全监管不到位,从而引起的事故”;
而今年7月15日塌落的钱江三桥南引桥,也不是湖南路桥所建。
至于人们热议的深汕高速(死亡高速),湖南路桥只是承建了其中的一个标段,而交通事故频发,与驾驶员的操作、车况以及道路的设计等多方面因素有关。
真相十分清楚的前提下,如此热炒湖南路桥为哪般?
只要理性分析就不难看出,近日网上热炒的湖南路桥被网民称为“塌桥公司”的相关新闻,除了凤凰沱江大桥是第二责任单位之外,其它都是子虚乌有。
事实上,湖南路桥通过媒体及时进行了回应,称网民的质疑可以理解,但不实,湖南路桥只对凤凰沱江大桥负责,网上所列一些“塌桥”并非湖南路桥建造,是个别网友的“误判”。
路桥行业的人士大多知道,湖南路桥是国内省级路桥企业中的佼佼者,取得过国际林德恩斯大奖、国务院表彰的全国先进企业、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、国家优质工程金奖、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、詹天佑大奖、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100余项国家、省部级奖励,同时还获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。一个路桥施工企业,没有真正的实力,同时拿到如此多的大奖和最高的施工资质,几乎不可能。
眼下,一些媒体跟风造势,借助其特有的话语权,有目的地报道湖南路桥的凤凰沱江桥“前科”,将所有的塌桥事故责任都往湖南路桥身上“堆”,部分网友受媒体和网络推手的误导,对钱江三桥引桥塌落等事故“浮想联翩”,大有将湖南路桥“妖魔化”之势,以至连湖南路桥及时发出的“回应”也淹没在一片质疑声中,既不理性,也有失公允。
只有客观分析和调查才能揪出桥梁坍塌的“真凶”
只要了解一点桥梁专业知识的人,就不难知道桥梁坍塌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:既与桥梁的材料、设计、施工等建造方面的因素有关,同时也与后期养护不力、车流量超饱和、超载现象屡禁不止等诸多因素有关。只有综合考量这些因素,理性思考,才不会被个别不负责的媒体和网络推手牵着鼻子走,也才不会武断地将桥梁施工单位湖南路桥封为“塌桥公司”。
事实上,网友关注塌桥事件,更多的是在盯着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。顺藤摸瓜、深挖细究,让相关责任单位、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、政纪和国法的严厉惩处,有着广泛的民意期待,也是工程建设领域反腐的题中要义。
但反腐的前提必须是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,而不是罔顾真相,喧宾夺主,或别有用心地雇佣网络推手,制造舆论的迷雾,误导公众,打压同行。这既不利于问题的解决、责任的追究,反而会让某些最应担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官员“逍遥法外”。
湖南路桥也应反省:为何谣言总是盯上你?
于湖南路桥而言,在鸣冤叫屈的同时,也该好好反省一下谣言为什么盯上了自己。如果没有凤凰沱江桥的“污点”,没有那个蒙羞的“前科”,也就不会如此“招蜂引蝶”,惹火烧身。
而如何举一反三,把坏事变成好事,视质量、安全为耀眼的招牌和名片,以发生责任安全事故为耻,把所有的桥梁打造成“桥坚强”,这不仅是湖南路桥的重中之重,也是所有桥梁建设单位的不二之选。如此,即便是网络推手恶意炒作,即便是“谣言”一时满天飞,也终会在铁的事实面前不攻自破!
[稿源:红网]
[作者:洪评]
[编辑:方天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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